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八届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暨徽工奖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皖工美促〔2018〕16号
各会员单位、会员,有关工艺美术企业、个人:
根据《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规定和《关于印发全省党政机关保留举办的节庆、研讨会(论坛)、展会等3个目录的通知》(皖清组发〔2016〕5号),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总体部署,现拟定于2018年12月下旬举办安徽省第八届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暨徽工奖评选活动(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黄昌仁 17730201607
赵 云 18019985098
王 晶 18955161726
附表:安徽第八届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评奖申请表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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